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几点看法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09-08-05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强调三大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成本控制(近年因生产安全形势比较严峻,据闻又增加一安全控制)。其中成本控制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成本控制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完成,而且还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力图从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角度阐述成本控制的几点看法。
    一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概括的讲就是“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作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部,对上要认真履行和业主的施工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争取最大收益,是为开源;对下,要严格进行物资设备费用管理和劳务分包费用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降低物资消耗,节约开支,是为节流。工程项目特点的单一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措施不尽相同,无定式可言。笔者结合曾参与的某基地公路项目,谈谈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个人理解,供大家参考
    一、开源、增收
    开源、增收措施的业务对象是业主单位,笔者认为要以三个方面为重点:承包合同、优势单价、技术与造价有效结合。重点强调这三个方面的目的,是为变更索赔提供有效依据,争取最大收益。
    1、合理利用承包合同中有利条款承包合同是项目实施的最重要依据,是规范业主和施工企业行为的准则,也是成本造价控制人员应重点研究的项目文件。国内建筑市场的饱和以及建筑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造成了现在国内建筑市场为卖方市场的现状。卖方市场的表现之一就是业主取得了市场优势地位,比施工企业更具有发言权。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合同条款通常更多的体现业主的利益,并使施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但这并不是说成本控制人员在合同条款有效利用方面无所作为。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和公正,汉语语义有多重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造成了部分合同条款可多重理解或者表述不严密,个别条款甚至有利于施工企业。这就为成本控制人员有效利用合同条款创造了条件。在合同条款基础上进行的变更索赔,依据充分,最据说服力,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因招投标制度在国内建筑市场的广泛实施,特别是最低价中标原则的实行,施工企业中标项目的利润已经很小,个别情况下甚至没有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否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有效的变更和索赔,成为项目是否赢利的关键。缺乏合同依据的费用索赔不能为项目带来利润,甚至会造成利润流失。
    笔者曾参与施工的某基地公路项目,其特点是基地与外界联系只有这一条道路,车流量比较大,要进行拓宽改造,提高道路等级,需边通车边施工。合同中有一条条款规定:“施工过程中,保障公路通车的安全措施费用由业主承担”。依据此条款,项目技术人员和成本控制人员认真制定了安全通车保障措施,包括路边预制钢筋混凝土护墩、荧光灯、夜间照明临时路灯、道路指挥人员、道路指示标牌等,经业主修改批准后进行了实施。此公路项目路线长度2公里,施工工期一年,利用该合同条款,增加了安全防护措施投资近一百万元,并且达到了55%的毛利润。实际上,经业主批准实施的安全保障措施中,许多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其费用已经包括在项目相关取费中,应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的,但依据合同中的这项不严密条款,施工企业成功的进行了费用转移,提高了项目收入。
    该项目另有一合同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达到道路通车条件,并保证车流畅通”。此条款属于叙述不严密的条款,业主单位的本意是约束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做到道路贯通,车流通畅。但此条款对道路通车达到什么具体要求没有说明。我们做出的理解是:“大小机动车辆可顺利通过,无交通堵塞即可”。在施工过程中该业主提出道路路面不够平整,小型车辆通过颠簸厉害,要求我们进行路面处理。我们在和业主沟通的过程中指出:首先,此工程边施工边通车,完全消除路面颠簸现象不现实。其次,合同中要求我们承担的车流畅通义务我们已经完全达到,业主的其他更高要求需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经反复协商,业主最终同意将路面处理作为合同外委托项目处理,采用石渣填筑碾压的方案,为项目增加了约70万的合同外委托收入。
    举证上述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成本控制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相关条款要反复研究,仔细推敲,发现漏洞,有效利用。
    2、合理利用优势单价优势单价是指中标项目中利润空间比较大的合同单价。众所周知,我们在投标的过程中,为中标后谋取更大的利润,会在投标过程中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投标方法。不平衡报价的特点是投标单价中有的施工项目单价利润较低,有的施工项目单价利润比较高,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增加可能性比较大的项目。这些利润比较大的合同单价就是我们的优势单价。
    合理的利用优势单价,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利用设计变更,增加优势单价的工程数量,从而谋取更大的利润。我们知道,工程施工中实现设计意图可以有多种方式,它们各有优缺点,常常是多选一的问题。比如基础工程,我们可以采用浆砌块石工艺,也可以采取浆砌片石,甚至可以采取干砌块石,当然也可以采取片石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钢筋混凝土浇筑等,都可以达到设计要求的基础强度。当然上述方案有的造价高,有的造价低,有的施工速度快,有的施工速度慢。具体到项目的成本控制人员,考虑工程造价高低是次要的,因为是业主单位埋单,成本控制人员考虑的重点是如何多赚取利润。
    还是以上述公路项目为例:在中标单价中,基础砌筑主要有两个单价,一个浆砌块石,一个是片石混凝土。其中,浆砌块石的特点是材料单价低(山区,块石来源丰富),劳动密集型项目,消耗人工数量很大,施工进度比较慢。业主和设计单位基于造价的考虑,采用浆砌块石基础的数量很大。施工企业基于有利于中标的考虑,浆砌块石的投标单价比较低,基本是保本单价。片石混凝土造价高,业主和设计仅在重点部位采用,数量比较少,投标单价比较高,利润空间也很大。
    施工过程中,为迎接上级领导视察,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路基成型工期大幅提前,进行赶工,并要求当成政治任务来完成。按照原来的设计以及施工进度,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路基成型可能性不大,必须配合进行设计修改,特别是基础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人员充分利用这个有利的时机,通过详细的方案论证提出:因工作面狭小,浆砌块石施工机械化程度低,消耗人工巨大,块石运输存在很大的困难(需通过这条唯一的公路进行运输),施工进度缓慢,无法在工期内完成路基成型。片石混凝土采用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运输车运输,机械化程度较高,浇筑同样数量的基础施工速度比浆砌块石快一倍,基本可保证在工期内完成任务。建议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采用片石混凝土浇筑方案。业主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同意了将大部分浆砌基础修改为片石混凝土基础的变更方案。这个基础施工方案的修改,增加了五千多立方毛石混凝土,相应减少了同数量的浆砌块石,施工单位却增加了七十多万的利润。
    合理利用优势单价,特别要注意抓住设计变更的有利机会,利用不同的施工工艺的特点,尽力说服业主,增加优势单价项目工程数量,增加赢利。
    3、技术人员与造价控制人员紧密配合技术与经济的合理配合一直是成本控制领域重点强调的问题,但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远远没有达到制度化的程度,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脱节。
    技术与经济紧密配合应体现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但确定项目施工方案的时候尤为重要。技术人员因本身工作特点的限制,对施工成本方面的了解不足,编写施工方案的时候,偏重于考虑方案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对方案是否体现了本单位的利益要求往往忽视。很多时候,提出的施工方案虽然能够完成设计要求,但从经济方面考量,却不是最优化的,甚至在完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大大的缩小了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
    另外,设计单位因为在具体的工程施工经验方面与施工单位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在遇到复杂地貌或恶劣施工环境的时候,他们为确定合理的设计变更方案,也要充分的征求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意见,甚至会要求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首先提出设计思路,这就为施工单位影响设计从而为自己谋取合理利益提供了条件。
    在这些情况下,成本控制人员应积极参与施工方案的制订,在确保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为项目谋取更大的利润。技术人员应提出能够达到设计意图的几套方案给成本控制人员进行比较论证,并将论证的结果作为确定施工方案的量化依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应便于施工且利润空间较大,应避免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情况出现。最优化的方案提出后,技术人员应充分利用施工工艺的特点,全力强调该方案的优点和对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提高业主单位通过的可能性。这种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效果是最为显著的。上述的建议业主采用片石混凝土浇筑基础的例证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二、节流、节支
    节流节支的重点工作是加强项目材料费用和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其中,成本控制人员对材料费用的控制是难点。
    (一)、材料费用控制材料费用控制是指对项目施工消耗的物资材料进行数量和价格控制,将物资材料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一个项目的材料费用在项目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例,通常情况下不低于50%,所以,材料费用的控制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点。
    材料费用控制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一个是材料购买价格的控制。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是成本控制人员的工作内容之一,本文进行重点阐述。材料购买价格的控制是物资部门的工作内容,成本控制人员是参与性质,无法起到主导作用,所以,本文仅进行简单阐述。
    1、材料消耗数量控制施工企业现在对材料消耗数量控制的主要措施是“限额领料”。即根据项目的工程数量,确定材料消耗的额度,并根据此额度分阶段控制材料消耗数量。限额领料中的 “额”,通常都理解为定额,即根据定额数量确定消耗数量。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比较片面。材料消耗数量当然要参考定额消耗量,但不能也无法完全机械套用。首先,施工项目的差异性决定了定额无法全面反映不同的工程特点,其次,定额是社会劳动力综合平均水平的表现,管理水平不同的施工企业,相应的材料消耗水平也是有区别的。所以,定额的材料消耗数量甚至材料种类不是适用所有具体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还可能差别很大。所以,作为一个成本控制人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参考定额数量,合理确定材料消耗额度,进行成本控制。照搬照套定额消耗量的限额领料措施,是无法顺利施行的。
    计算材料消耗额度的工作量很大,工作也很烦琐,因为每实施一个工序前,成本控制人员都需要计算此工序的材料消耗数量,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节,工序施工完毕还需要进行比较,以确定是节约了还是超耗了。这个工作对成本控制人员的要求很高,要求成本人员除了熟悉定额和熟悉现场情况外,还需要了解施工工艺,所以常常出现成本控制人员人手不足的情况。现在通常采用的解决措施有两个,一个是将材料消耗量的计算工作转移到工长,一个是分主要部位进行材料消耗数量控制。材料消耗数量的计算工作转移到工长一来解决了成本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来也促使工长将部分注意力转移到施工成本方面,增强了材料节约意识。但也存在工长为避免施工材料紧张,影响施工进度,将材料消耗额度放的比较大不利于材料消耗控制的问题。分主要部位进行材料消耗数量计算是将工程分成几个主要部分,比如房屋建筑按照楼层分成几大块,以这几大块进行材料消耗控制。以这种方式对限额领料进行简化,减少了成本人员工作量,但控制工作不够细致,易造成材料消耗超耗,所以必须配套现场检查措施,杜绝明显浪费现象。
    笔者建议采用的材料消耗数量控制方式为:根据项目特点分块,以块进行消耗量控制,块的范围不能过大;要求工长在提出材料计划的时候进行材料计划数量的计算,并附上计算书,供成本控制人员审核。成本控制人员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工程数量是否正确,以及材料损耗的额度是否合理。其中,损耗额度的审核比较简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长加强协商就可以了。但审核工程数量是否正确的工作就比较烦琐了,消耗时间比较长,不利于施工材料的及时进厂。笔者建议项目成本控制人员提前抽时间集中突击计算各个部位的工程数量,并按照部位编制成表格形式。当工长提出材料计划的时候,把工长计算的工程数量和表格对比,如果符合就通过,如果差别较大就校核一遍,确定正确结果。这样,审核材料计划确定材料消耗额度的工作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
    当然,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必须配套一定的奖惩措施,节约了要进行奖励,非必须原因超耗浪费要承担损失,以提高大家节约材料的积极性。具体的奖惩措施各个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2、材料设备购买单价控制施工企业为杜绝物资管理的漏洞,现在普遍实行了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杜绝了物资管理中的较大漏洞,笔者认为物资招标制度是值得提倡的,但在实践中必须注意不能使物资招标流于形式,要广泛征集投标厂家,避免暗箱操作给企业造成损失。成本控制人员必须参与招标过程,必要的时候根据项目中标情况提出材料设备参考价,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正确决策。小宗物资材料的购买现在基本延续以前的物资部门独自负责的情况,笔者建议成本控制部门定期进行材料单价比较,并参考项目中标单价情况提出费用比较清单,以便于掌握市场材料单价波动情况,做到心里有数,亦有利于形成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
    (二)劳务分包费用的控制纯粹的劳务分包费用在项目成本中的比例比较低,通常情况不超过15%.但因为劳务分包在实践中通常会包含一部分施工企业不易进行控制的小型机具和易耗材料费用,所以,劳务分包费用总额有时也比较可观。施工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时候,除了劳务谈判确定分包队伍外,劳务招标也是经常采用的方式。笔者赞成招标方式确定劳务队伍,这样对施工企业以合理低价选择优秀的劳务队伍是有利的。但笔者在这里要强调合理低价。劳务市场现在竞争十分激烈,甚至某些方面竞争比建筑市场更激烈。并且劳务市场发育不成熟,劳务队伍水平能力也参差不齐,许多劳务队伍根本就不具备承担亏损的能力。为生存下去,许多竞争能力不足的劳务队伍被迫进行低价投标,并且是低于成本价投标以维持运转。劳务分包本身利润空间就较小,劳务队伍在其中的回旋余地不大,低价中标后,为完成合同,或者尽力压低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劳务人员劳动积极性低下,或者与施工单位尽力纠缠,利用一切机会提高要价。在这些措施不能奏效、出现无法承受的亏损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只能消极怠工,拖延进度,甚至停止施工,逼迫施工企业满足自己的要求。
    出现这种情况,对施工企业和劳务队伍两败俱伤。施工企业项目进度滞后,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对自身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将承受来自业主的巨大压力;劳务队伍出现亏损,无法兑现对施工企业的承诺,生存空间被进一步缩小,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笔者建议:一、施工企业尽可能采纳比较有竞争力、有信誉的劳务队伍参与施工;二、不要无原则压低劳务分包单价,要对劳务分包的成本做到心里有数,避免吸纳低于成本价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三、可能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劳务队伍,规定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达到较高要求的情况下,劳务队伍可获得奖励,以提高劳务队伍施工积极性,施工企业、劳务队伍达到双赢。
    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牵扯到工程施工的方方面面。一个完整的项目成本控制方案,还应该包括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业务关系协调,项目管理费用的控制,机械使用费用的控制,甚至包括与地方的关系处理,这些方面,很多不是以成本控制人员为主导作用的。限于篇幅,笔者在此不一一叙述。但需特别指出的是,项目管理费用中,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的工资费用,控制要适度,不能控制过紧。要尽量找到即能充分调动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又能满足项目成本控制需要的结合点。原因很简单,再好的项目管理制度,也需要具体的管理人员执行。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低下,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一项充分优化的施工方案,可能给项目带来几万,甚至几十万、几百万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