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西安市旅游局获悉,即日起至2010年3月底,我市对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进行年审。未通过年审者不得从事导游服务。
年审范围包括西安地区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年审内容主要包括导游从事导游业务情况、导游的信誉情况、年审培训情况、导游计分管理、接受行政检查情况及游客反映等。年审分为培训、自评、审核、上机刷卡等步骤。通过年审的导游给予上机刷卡,并换发年审卡。对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未通过年审的不得继续从事导游业务。如继续带团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将吊扣其导游证,并对派团旅行社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