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启动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23

  12月11日,福建省召开全省旅游局长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旅办发〔2009〕189号)精神,郭恒明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毅强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对各市旅游局、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和全省旅行社做好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统保领导。统保示范项目是全国旅游系统2010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家旅游局正在加紧制定《旅行社责任保险检查暂行规定》。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统保示范项目的实施。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这项工作专业性、系统性很强,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掌握统保项目的内容、特点及运作流程,及时解决旅游保险发展中的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大力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围绕大局,坚持合作共赢和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让所有旅行社都知晓、熟悉统保示范项目,让旅行社满意,让游客满意。四是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作用。根据“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利用产品的特点和高性价比吸引旅行社积极投保。指导统保示范项目与原有责任保险的衔接,在统保项目的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丰富有关内容,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为确保我省推行“统保示范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省旅游局正在加紧制定《关于在全省推行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分清工作责任,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近日由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组成的统保示范项目宣贯小组已启程,深入九个设区市分区召开“福建省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宣贯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贯彻“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宣讲“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产品,发放保险服务手册;回答旅行社的有关提问,释疑解惑;现场签订投保意向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