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已经在网上公布。
有单科合格的考生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单科成绩单;全科合格的考生到沈阳市人事局职称处咨询领证手续;需要办理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自学认证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1日后持会计证原件复印件、成绩单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
需要查分的考生请于2009年8月5号前持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沈阳市会计服务中心窗口填报查分表格,交纳查分费用(50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