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复查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由于今年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该系统在高考等考试中使用多年,已经十分成熟和完善。每道题均有两名评卷人员同时评判、取平均分(如有试题没有给分,系统会报警),不存在漏评情况,核分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所以漏评和核分错误的情况不会发生。按照全国考办通知要求,参加2010年度考试的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只能对主观试卷进行复核,不受理也不进行客观卷复核。考生本人不能查看试卷。复核内容仅限于有无漏评试题和核分是否有误,已经评阅过内容的不再复核。
确需复查成绩的考生,要将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写明申请复核那一科分数,本人签上名字,留下联系方式,到市财政局七楼716房间办理,复查一门需交50元。
受理申请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8月18日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