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4号)规定,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特此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