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社厅发〔2010〕64号)《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全科合格人员的照片交纳与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杭州财税网(http://www.hzft.gov.cn)上“温馨提醒”中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