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会计信息网发布时间:2017-03-07

关于申请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需申请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考生,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会计考办、厦门市人事测评中心、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注明复查科目及成绩、考生联系方式、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各设区市汇总上报。复查结果省会计考办将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公告。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