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核查成绩的通知
接福建省财政厅通知,现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核查成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查成绩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2.考生必须需提交书面查阅申请并附2012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核查成绩申请应于2012年12月24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前正常上班时间提交。
4.书面核查申请书须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阅科目、原成绩、查阅提交时间、联系电话。
5.核查申请提交单位: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考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