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发布时间:2017-03-07

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核查成绩的通知

    接福建省财政厅通知,现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核查成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查成绩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2.考生必须需提交书面查阅申请并附2012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核查成绩申请应于2012年12月24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前正常上班时间提交。
                 
    4.书面核查申请书须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阅科目、原成绩、查阅提交时间、联系电话。
                 
    5.核查申请提交单位: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考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