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8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合格人员的证书办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