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一张。
时间:2013年1月24日-1月31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729室)
联系电话:0354-3026373
晋中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