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依据《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增加社区护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