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理财规划师考试指南-报名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7-22

  ChFP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毕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ChFP二级(只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ChFP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具有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 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