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中 级 |
经济法 |
100分 |
60分 |
中级会计实务 |
|||
财务管理 |
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
3、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资料缴送地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联系电话:0558-5132010(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8-5119275(亳州市财政局)
特此公告。
亳州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