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0-2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我能否参加中级考试。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如:大专学历,会计工作满五年;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四年等等。

    答:报中级的条件首先,你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次,会计证需要经过上岗注册。假如上面两个条件都满意。请按下面的时间为参考计算你的会计从业年限。

    再问:我会计年限不够,能否我出一些钱,找机构帮我报上中级?

    答:对不起。不答应。即便你考试通过,也会在发证时被审查出来。每年都有这样的同学。

    3、问: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10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09年。

    4、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5、 问: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实、居民身份证实等证明材料。

    6、问: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7、问:请问今年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

    答: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由各省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定,一般在11月底前完成。

    8、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10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9、问:请问中级的是不是一定要在会计证所在地报名?

    答:在会计证的在地报名。你的会计证要是在甲地的话,需要在甲地报名。如果想在工作地报名,可以将会计证转到工作地财政局,就可以在工作地报名。

    10、今年已经考过两科,请问明年考试可不可以在不同地区报名?如何办理中级合格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异地报考。即在相连的两年内分别在不同省份参加考试,两年的考试合格成绩可以合并计算,但考生必须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考试成绩档案调转的相关手续。

    省内跨地区报考,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在报考时,档案号和身份证号都填写正确,按照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指定地点并带齐所需证件办理领取考试合格证书手续即可。

    如果是跨省份报考,举个例子,如果你要从广州到北京去工作,则需要凭本人的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先到广州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开具成绩档案转出证明并取得考试成绩档案转出的软盘。明年报考时你必须将上述资料一并交给北京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工作人员,方可实现你两年考试成绩的顺利连接。否则将会导致你两年度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并计算,不过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的是属地原则,你在北京报考时,还应提供你在北京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跨省份报考的人员需要在最后一科考试成绩合格地的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合格证书。

    11、应该怎样很好的备考中级会计职称?

    一、下手要早

    新教材大约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才能到考生手里,如果等到那时才开始复习会感到时间非常紧张。

    在内容上新教材与上一年的教材一般没有太大变化,有时甚至完全相同,在新教材发下来之前仔细阅读一遍上一年的教材对提高您的成绩会大有帮助。

    二、合理安排时间

    经验表明,在复习时平均分配时间是不合理的,比较合理的时间分配比例应该是《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2:1:1.原因是《实务》的内容即多又杂且难点很多,有些内容需反复阅读才能读懂,而《财务管理》的内容条理性和逻辑性均很强,很轻易读懂,《经济法》的内容不需要太多的理解,只需强化记忆。

    三、合理安排复习顺序

    比较合理的复习顺序应该是《财务管理》、《实务》、《经济法》,这是由各自的特点决定的,《财务管理》的理解性最强,《经济法》的记忆性最强,而《实务》介于二者之间。

    四、复习时要抓住重点

    通过对近年的试题进行分析可知,《实务》的重点内容包括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收入和利润、会计报表。债务重组和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财务管理总论、企业筹资方式、资金成本和资金结构、项目投资、营运资金和财务分析;《经济法》的重点内容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内资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流转税法律制度和所得税法律制度。

    五、重视新增加或修改的内容

    阅读新教材之前,首先与上一年的教材在章节名称上做一下对比,在阅读新教材时留意常常在内容上与上一年度的教材对比,对于发现的新增加或修改的内容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经验表明,新增加或修改的内容是必考的。

    六、对于教材中的例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历年考试的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都是由教材中的例题演化而成的,也就是说如果您想顺利通过考试,必须纯熟把握教材中的每一道例题。

    七、选择质量较高的复习资料

    教材要看经济出版社或财政出版社的,它们是官方教材。

    八、正确处理教材与复习资料的关系

    考试考的是教材、复习资料只能起到巩固教材的作用,但不可能包括教材中的所有内容。为此,在复习时应先仔细阅读一遍教材,然后再看复习资料,如果时间允许,考前最好再阅读一遍教材。

    九、做题不要只图数量

    正确的做题原则应该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数量,也就是说在没有把一道题彻底弄懂之前不要去做下一道题,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

    十、加强体育锻炼,留意增加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