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考试级别
分三个级别,即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科目与题型
初级: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高级: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报名条件
初级: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高级: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注:报名高峰期可能会出现页面无法打开的情况,请各位考生避开高峰期。
·成绩管理
初级: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证书领取
(一)办理流程: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二)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证、准考证、合格成绩单据、照片、表格。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印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这一条有的地方执行,有的地方不执行。)
2、毕业证、从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三)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四)领证时间:一般在2月份—3月份左右可以领到合格证书。
(五)工本费用:别忘记带钱!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报名时间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届时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将面向广大考生开通。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10月第四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27日,请广大考生做好备考准备,考试吧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13年会计职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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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初级会计职称 | 2013年9月14日-20日(9:00-12:30) |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2013年9月14日-20日(14:00-17:30) |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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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6日(9:00-12:30) |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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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 | 2013年10月26日(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2013年10月26日(14:00-16:30) | 《财务管理》 | |
2013年10月27日(9:00-11:30) | 《经济法》 | |
高级会计职称 | 2013年10月27日(8:30-12:00) | 《高级会计实务》 |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
全国会计职称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013年考试大纲暂未公布,详情参考: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汇总(初级+中级)
·考试用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考试吧官方书城将第一时间发布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信息,敬请关注。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成绩查询
根据历年考试规律,预测2013会计职称成绩将于2013年12月底公布。
考试吧会计职称频道将在考后第一时间关注并发布成绩查询入口,请考生关注并收藏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点击收藏
往年参考:2012年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合格标准
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往年参考: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相关文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备注
1、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办理的程序是:凭个人有效身份件、准考证、合格成绩单、照片(部分省市要求2寸,有的省份是1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建议大家可以 先打电话到相应的办证机构的电话咨询一下)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办理会计师职称证书,一般先填表, 然后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后,发证书。
2、对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问题,这里我们做一些解释:如果学员是在普通的私营企业工作,那有会计师证书就行了,不用考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如果您是在国有 企业工作,或者正规人事档案,要办正式的聘用手续的(例如在人才市场托管了人事档案的大学毕业生等),那应该考个职称英语C级,计算机应该更加各省市规定 的模块数量参加考试,具体的数量各省市不一样,请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规定为准。
3、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有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
附:会计职称考试查分相关规定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试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管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记情况
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0-3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需包括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需查分的科目、准考证号、查分理由、联系电话、并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查分结果待成绩主管部门回复后,由人事考试中心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4、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9年度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附:成绩转出工作相关规定
此项工作适用于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因某种原因需从我省转到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
考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档案管理号、需转到何处(省市)、联系电话等,并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工作完成后由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考试领取"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
附:成绩转入工作相关规定
此项工作适用于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因某种原因需从外省转到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