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收费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6-10

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2546号及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国家每科42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含上缴国家每科49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后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