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办法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6-13

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省辖市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打印填写《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或《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同意,经所在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同级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由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报名数据库格式和说明(附件3)的要求,建成报名数据库,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数据汇总信息盘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汇总。

  省直各单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打印填写《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或《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所在单位同意,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资格审查。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将全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表一份(另一份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留存)、汇总信息盘,统一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并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65元,根据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批复》(豫计收[2002]88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根据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37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

  报名咨询电话:0371-66256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