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6-23

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5日-7月9日。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并符合免试一科条件的还需携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原件;续考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和去年的准考证。在外省市参加2009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的成绩无效。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人事局务必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