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财会考〔2013〕1号
各市、州会计考办: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139号)规定。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3)报名时间:全省报名时间统一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地点由各市、州会计考办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4)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5)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
(6)报名点代码统一按4 位数编码,前二位为市(州)编 码,贵阳市01、遵义市02、安顺市03、黔南州04、黔东南州05、铜仁地区06、毕节地区07、六盘水市08、黔西南州09,后两位为报名点或县区编码(从51开始)。
(7)各报名点应选派人员专门负责解答报名疑难问题,并审查报考人员报考序号、报考科目、档案号等,尤其是上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按上年度的档案号填写,对填写符合要求的“报名表”进行验收。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今年我省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时间为9月14—20日,中级、高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上午: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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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 00—17∶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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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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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一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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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上午:9:00一11:30
经济法 |
上午: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1、2013年4月10日前,各地考办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2、2013年5月10日前,各地考办完成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
3、2013年8 月10日前,各地考办报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办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的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各地考办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各工作。
5、2013年10月25日前,各地考办到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领取中级资格考试试卷。
6、2013年9月14—20日(初级资格无纸化)、10月26—27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举行考试。
7、2013年10月28日,各地考办将试卷及答题卡送达省考办指定的地点。
8、2013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办将本地区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考办。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