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2〕1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8、9两天。考场原则上设在南京,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⒈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⒊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⒋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⒌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⒍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⒈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⒉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2012年5月25日。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只有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才算报名完成。资格审核地点为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窗口(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二)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必须于2012年 5月 10-25日(9:00-11:30,14:00-17:30)到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柜台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报名表上已有档案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四)9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2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