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月21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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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3月3日。

    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9:00至2011年3月3日17:00,照片上传截止时间:3月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在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3月4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2日至3月4日)。

    2011年3月8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汇总后上报省环保厅人事处。

    2011年3月15日前省环保厅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的报考人员需填写报考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报考人员不用填写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报考人员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省直”不要填“郑州”。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证明各一份)、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各省辖市报考单位携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所在省辖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交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报省环保厅人事处。

    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环保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省环保厅人事处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料汇总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每科35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管单位,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1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5: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