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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报名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济宁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北湖旅游度假区、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
(二)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完有关信息后,下载《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必要的资格证书,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中,市直部门到市直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还需携带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至2月 28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2011年3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2日,确认地点为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二)审核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单位盖章后的《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2011年3月6日至3月9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应及时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11年3月10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证验证仪辨别身份证真伪,坚决杜绝报名替考、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名。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其户籍证明由报名点收回,经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封存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3、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28、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5月28日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5月29日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准考证的发放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5月23日至29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试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174号文件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各报名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