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月16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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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人考函〔2011〕6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79号),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2011年5月28、29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6日10:00至3月11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1年3月11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3月7日至11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东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四)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528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29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五、其它事项

    (一)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二)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验证证明(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资格证书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合格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由市考试院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附件:1、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考试的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2、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6日10:00至3月11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2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双面打印一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7日至11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持已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的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所有考生都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符合第2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