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2-01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72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市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5月26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7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2、《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4、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9:00-3月9日17:00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我省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12年2月13日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咨询电话:8526601,8526609。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
  (二)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缴费方式为现场刷卡缴费。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