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年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鄂州市将2009—2010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本省公民或持有本省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大专院校在校生和旅游专业中专、职高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亦可报考。
(2)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者可报名加试其他语种,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拟到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需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2、报名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当地旅游局导考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各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导考办应根据报名情况认真填写各类“考生情况统计表”,报名时需备齐下列材料:
①经核实无误后以Excel格式打印的上报报表(手写无效),应签名及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输入信息务必准确;
②按要求贴好照片的《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每考生1份,按输入电脑的前后排序排列,30份一袋;
③每名考生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原件由各地核查)、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加考考生可免)。加考考生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设立考点的地区只需将第①项所列材料上报,第②③项材料由考点留存。
3、报名时间
各地组织报名的时间原则上为11月25日至12月25日。
省旅游局导考办受理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报名时间为12月28—31日。
4、费用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2004]178号文件,考试报名费:38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笔试250元/人,现场导游120元/人。加试现场导游130元/人。请各地到省旅游局计财处领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严格按标准收费,并全部纳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交入下列帐户:
帐号:879078-17-052701040002164
开户行:农行中北路分理处
户名:湖北省旅游局
务必注明“导考费”,同时保证入库报名考试费金额与票据金额、报名人数相符合,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5、有关问题
考试取得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为全国通用。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和内容
(1)“导游综合知识”为笔试,分“导游专业知识”和“导游相关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导游综合知识”只计算总分,120分为合格。
(2)“导游服务能力”为口试,即现场导游,60分合格。主要内容为:①导游讲解能力;②导游规范服务能力;③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抽签景点10个,其中全省范围5个为: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黄鹤楼、大别山,各地自定景点5个,于报名时一并报省旅游局导考办。
2、参考资料
湖北省旅游局人教处组织编写的考试系列教材(2009年版)。教材订购请与省旅游培训中心。联系人:周芬,电话:027—87124729。
3、考点设置
按分片原则设立考点。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递交申请,由省旅游局导考办根据情况核定设立:
(1)当年考生达到200人以上(或相邻地市联合考生总数);
(2)能够实行考培分离,有较为完善的笔试和现场导游考试设施,能较好解决评委、考生的食宿要求;
(3)有专人负责报名、考试组织等工作,并能熟练使用Excel电子表格等软件进行考生信息汇总、考场编排、名单上报等工作;
(4)有专用电脑,并能够网上传输考生数据信息;
(5)能保证专人专车取送试卷,妥善保管试卷,保密制度严格;
(6)监考、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责任心强,并经过专门培训。
4、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0日
现场导游考试时间由各考区根据情况具体安排,但不能迟于2010年3月26日结束,省直考点为2010年3月18—19日。
5、评卷、发证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
(2)导游资格考试成绩于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6月1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拔打027-16868932声讯电话或登录湖北旅游网查询。
(3)自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义,可向省导考办提出书面查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4)收到国家旅游局的资格证书后20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三、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组织实施,省旅游局导考办不直接进行集中培训。
1、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地要选择和委托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任务,并将确定的培训单位或机构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备案。要加强对培训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以小班上课为主,培训课时一般不得少于120学时。
2、培训内容以从事导游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强调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实际技能的训练。导游服务能力的培训必须由中高级导游或具有导游实践工作经验的教师承担部分课程,提倡组织考生进行景点实地考察、优秀导游员示范讲解等多种形式的培训。
3、考生自愿参加考前培训。禁止报名与培训捆绑、不参加培训就不允许报名的做法。
4、如当地不具备培训条件,可委托省内具备资格的培训单位上门培训,也可由相邻市、州旅游局协商,联合办班。
为加强旅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改革,加强对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监管。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视情况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考点、报名点的处罚。
省旅游局导考办联系人:周芬 魏宏悟
电话:027-87124729 87124682
传真:027-87124729 87124710
电子邮件:hblydkb@yahoo.com.cn
导游资格考试有关情况将通过湖北旅游网www.hubeitour.gov.cn 及时发布。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