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通知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0年组织实施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 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上报名并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网上政务大厅-导游等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5月10日,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为确保数据准确,考生在注册成功后,需尽量减少重复注册。
2、实地审核:各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根据本省考务安排,组织考生填写《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各省导考办备存),并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予以严格审核,并通过导游等级考试信息系统报送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数据正式报送后,原则上不再予以修改。
3、各省导考办需于8月31日前将《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与《试卷定单》报送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
三、 ,
1、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2、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 (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3、考试时间
9月18日 上午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9月18日 下午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4、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省导考办需将所有装订好的考卷通过机要途径寄至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公布成绩、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5日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
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6、下发报名通知、组织考场考试等工作由各省导考办组织实施。
四、费用
1、中级导游员考试费用由命审题、试卷印制及运输、考务及评卷等费用组成。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最新收费标准的文件将由全国导游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另行转发。
3、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用。
五、工作表彰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将对近年来全国中级导游考试组织考生报名及考务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予以表彰。请各省导考办将2005年来全国中级导游考试在各省的组织实施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洪青、耿东明
联系电话:010-65201924/1925
传 真:010-65201900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政编码:10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