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
根据省旅游局《2010年福建省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实施方案》(闽旅[2010]59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中级导游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中级导游等级考试工作由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负责,委托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具体组织报名、考前培训和考务工作。
二、由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按照省旅游局《2010年福建省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厦门中级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考前培训和考务实施方案,并报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审定后组织实施。
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应依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制定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要求和按照“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制定考前培训方案和组织培训。
报名结束,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将报考名单和报考材料(含电子版)汇总表和收费情况报告表,于6月25日前报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行业管理处)初审,经市旅游局导考办初审签章后报省旅游局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办审核,再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评委审批后,由省旅游局签发准考证。
三、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要高度重视导游员的等级考试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和指定专人负责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争取有更多的导游报名和通过考试,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全市中级导游员持证比例与服务水平。
四、中级导游考试奖励加分和晋升条件
(一)根据《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员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二)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参加当年导游援藏工作,并被评定为“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的导游员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
(三)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
(四)凡符合以上规定可加分或奖励晋升的情况,请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将报考导游员的相关资料集中后,8月20日前报市旅游局导考办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