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0年中级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5-14

云旅人教〔2010〕122号

各州、市旅游局:

    经国家旅游局授权,云南省旅游局负责组织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云南考区)工作。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10〕15号),国家旅游局定于2010年9月18日组织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方式

    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工作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并到云南省旅游局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网上政务大厅-导游等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记下个人注册号,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5月10日,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为确保数据准确,考生在注册成功后,需尽量减少重复注册。同时请考生于2010年6月11日前登录云南旅游信息网(http://www.yunnantourism.com/)查看《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云南考区)报名须知》,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应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在《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实地审核:考生须携带《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证件照四张,于2010年5月17日—6月11日期间到云南省旅游培训中心办理报名、培训、考务等审核手续;

三、培训及考试考务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20日,白天上课

2、培训地点:云南省旅游局附楼五楼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

2、领取地点:云南省旅游培训中心

3、领取方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

    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五)考试参考资料

    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18日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所示考试地点为准

(七)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八)成绩公布及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5日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

    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考办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四、费用

    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中级导游考务费用和培训课时费用标准收取。本次报名、培训、考试等费用共计680元/人(不含考试教材费)。

五、奖励加分及晋升

1、根据《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2、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参加当年导游援藏工作,并被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的导游员,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原导游等级工作时间须满两年,奖励晋升最高级别为高级。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

3、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

六、相关要求

1、各州、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2010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认真做好考试的相关宣传、动员工作;

2、请各州、市旅游局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州市各旅行社、导游协会、导游管理公司等单位,鼓励本地区初级导游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871—4608327/4608328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旅游局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