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财政局、组织人事部,市直及省属驻淄各部门(单位),各大厂矿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10]38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方式。首先考生要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或淄博会计网(www.zbkjgl.com)进行个人信息网上注册,报名人员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正面免冠标准照,浅色单色背景,图像清晰,头部高度占照片比例应大于三分之二,少于四分之三),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确认点),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单位签署意见,在照片下方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指定报名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10月31日。现场确认缴费时间:11月1日至11月15日。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现场确认地点:各区县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地)到所在区县财政局指定报名地点办理审核缴费手续;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市直报名点办理审核缴费手续;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及无单位的人员,由人事代理部门(人才市场)统一办理审核缴费手续;淄博职业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缴费手续。
现场确认地点如下:
报名点名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淄博市市直
|
淄博会校张店区潘南路8号
|
3182450
|
张店区
|
张店区东方商务中心十二楼801室(新村西路九十九号,西四路与新村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
|
2869863 2219993
|
高新区
|
高新区财政局801室(柳泉路306号)
|
3589906
|
淄川区
|
淄川区财政局会计科
|
5180027
|
周村区
|
周村区财政局会计科
|
6415714
|
临淄区
|
临淄区财政局会计科
|
7184844
|
博山区
|
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4164616
|
桓台县
|
桓台县财政局会计科
|
8213277
|
沂源县
|
沂源县财政局会计处
|
3238822
|
淄博职业学院
|
张店区联通路西首
|
2828211
|
2011年5月7日至5月14日,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或淄博会计网(www.zbkjgl.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2004]196号文件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2011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工作量相对较大,各区县财政、人事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各区县、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进行广泛和细致的传达部署,力争使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工作中,要认真掌握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