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师综台考试命题预测试卷及答案 (3)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9-06-09

  试题二

  l.明挖基础施工的方法除混凝土加固坑壁开挖方法外,还有无支护加固坑壁和用挡板支护坑壁的基坑开挖方法。

  2.对围堰的一般规定涉及围堰的高度、外形、面积、断面尺寸、类型、使用条件和一般要求。

  3.除双壁钢围堰施工方法外,围堰的施工方法还有土石围堰施工、板桩围堰施工和钢套箱围堰施工。双壁钢围堰施工的工序为:设计制作一浮运就位一着床下沉一清基封底或清基后浇注基础混凝土一围堰拆除。

  4.采用帷幕法对基坑排水施工的具体方法有冻结法、硅化法、水泥灌浆法和沥青灌浆法。

  5.地基加固的方法有:换填法、桩体挤密法、强夯法、预压法、振冲法、粉体喷射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和化学液体加固法。

  试题三

  1.合同有效性的判定:

  (1)甲与乙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单位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乙与丙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乙与丁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乙将由自己总承包部分的施工工程全部分包给丁,违反了《合同法》及《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导致乙与丁之间的施工

  分包合同无效。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妥。

  理由:甲与丙不存在合同关系,因为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丙建筑设计院之间是总包和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巨大损失,乙和丙应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50 %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1 %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50%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试题四

  1.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业主成立了招标工作组。

  正确做法:业主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组。

  (2)不妥之处:招标工作组负责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正确做法: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是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而招标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3)不妥之处:确定招标方式、合同形式和合同段后,据此制定工作计划。

  正确做法:制定工作计划后才确定招标方式、合同形式和合同段。

  (4)不妥之处: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后,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正确做法: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