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 证 通 知
参加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按规定领证。
一、领证时间
2012年3月28日-29日(星期三、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3:45-17:00
二、领证地址
上海市统计局(威海路48号7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53857616
三、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成绩单;
3、代领人员请同时带好本人和考生身份证。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