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驻深各医疗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就领取2011年医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日期
2012年3月27-29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二、领取地点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院内),咨询电话:25162449。
三、有关要求
单位统一领证的,领证者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个人领证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领证时须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四、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张贴公布,使考生周知,并互相转告。逾期不再受理。
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