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某新建黄磷及系列磷化工产品项目,建设期为一年,规模为年产工业黄磷15000t,总共占地面积是25000㎡,项目拟选址在功能为城市Ⅱ、Ⅲ类的工业区,目前厂址地块为农业用地,项目建设需征地约30亩。项目营运可能需要的设备为:电炉、回转烘干机、六筒旋风除尘器、锅炉、水浴多管冲击式除尘器、振动筛、除尘尾气通风机、出渣烟囱、冷却塔、污泥过滤机等。主要能源动力有:电力、冷却水、燃煤、蒸汽等。
本工程取水水源为厂区附近长江,拟建设一座600m。的储水池,本项目生产、生活、消防用水均由储水池供给;直流水量57m/h,污水循环水量130m/h,清水循环水量70m/h,清洁循环水总量为90m/h,包括一台磷炉、一座冷却塔、一个循环冷水池、两台循环水泵、二台玻璃钢冷却塔。界区内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生产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黄磷生产装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他用于厂区绿化和附近农田浇灌,无废水排放。
1.工艺流程中产生的黄磷尾气的主要成分是CO,一般含量为80%~90%,对于该尾气的处理方式是( AB )。
A.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
B.向大气排放黄磷尾气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提高烟囱高度,使得气体可以在高空排放,起到浓度稀释目的
D.可以不采用回收利用装置而直接燃烧CO以降低污染程度
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减轻大气污染的措施。
2.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包括( ABCD )。 3.简述施工期可能采取的环保措施。
4.简述营运期可能采取的环保措施。
营运期可以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以下几项。
(1)空气污染防治
对于废气、磷炉尾气、转炉废气,应采用水洗、碱洗工艺处理,使其达标排放,另外还可以回收磷炉尾气中的CO气体。
(2)水污染防治
对于废水,应加强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避免发生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溢流的潜在风险事故的发生。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不排放,用于厂区绿化、附近村民农田浇灌等。
(3)噪声防治
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用车间封闭围护结构。为增加降噪效果,可采用厚砖墙两面粉刷砂浆、双层隔音门窗、吸声材料吊顶等建筑结构设计。对受高噪声影响的工人采取听力保护措施,严格工人操作时间制度。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对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落实综合利用途径,对于本地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应及时清理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