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5-02

    2012年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敬请关注。

    桂统职考字[2012]2号

    关于2012年度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职改办,区直和中直驻桂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现将2012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2年全国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进行(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工作,且遵纪守法者,均可按下列规定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3、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必须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包括统计教育工作者、统计理论工作者、统计实务工作者、统计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统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报名手续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必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首页统计职称考试栏目下载),携带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均为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一相底)及报名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统计局报名。驻邕区直的中央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报名。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批准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桂价费字(2003)20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费每人次10元,每科考务费45元、试卷费10元。每个级别的报考费共12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无,考务费45元,试卷费15元,共70元。

    四、考场设置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各市。由广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编排考场,各市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的实施和考场的设置按《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桂职办字[1992]2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栏, (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考生可通过网址浏览或下载相应级别的考试大纲。

    六、考试的组织领导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各市、县统计局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当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领导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负责。

    七、及时、准确上报考试信息

    报考人员信息是考场设置、预订试卷、打印准考证、颁发资格证书的依据。各市要认真做好应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录入和汇总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准确上报应考人员基本情况。

    报考人员基本情况采用Excel上报,Excel应包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出生年月、出生地、专业年限、身份证号8项信息。报送格式见《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名册表》(附件2,电子版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首页统计职称考试栏目下载),请各市考办于8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自治区考办。邮件地址:gxrsc@gx.stats.cn.

    八、严肃考风考纪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各市考办要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肃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2012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标准化考试方式,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填涂信息点作答,答题卡送全国考办集中机读阅卷。考试的题型题量和答题卡的填涂方法具体参见《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各市在考试各环节工作中,要树立为报考人员服务的思想,尽量为应考人员的报名、复习、考试提供方便。要认真做好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查询有关考试信息。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等考试信息。

    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2012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2统计专业 级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名册表。doc

    3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2年工作进度表。doc

 

 

    广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2年工作进度表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4月30日前
自治区统计考办发文布置2012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向社会公布考试报名等有关信息,制定工作计划。
自治区统计考办
5月1日至7月30日
各市、县(区)统计局负责宣传、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市、县(区)统计局
8月15日前
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应考人员信息录入,将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按附件2名册表填写好,并将电子版报自治区考办。
各市、县(区)统计局
8月16日至8月20日
组织考试的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确定考试地点
组织考试的各市
8月31日前
完成全区应考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统计试卷订单、考场设置表并报国家统计局
自治区统计考办
9月1日至10日
印制准考证
自治区统计考办
9月15日前
召开全区考前工作会议,具体布置考试组织工作及要求。
自治区统计考办
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市核发准考证
各市、县(区)统计局
10月10日
接收全国考办送达的试卷并将试卷按照保密规定保管。
自治区统计考办
10月11日
组织考试的各市考点成立考试组织机构,确定考试地点、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值班人员、值班电话等,并报自治区统计考办。
组织考试的各市统计局
10月12日
组织考试的各市统计局领取试卷
自治区统计考办、各有关市统计局
10月14日
组织考试。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统计考办、组织人员赴各考点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统计考办、各市统计局
10月15日
各考点将答题卡送交自治区统计考办
有关市统计局、自治区统计考办
10月17日
将答题卡以机要文件方式邮寄全国统计考办
自治区统计考办
12月15日前
各市进行2012年统计资格考试工作总结,并报自治区统计考办
各市统计局
12月30日前
对全区统计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国家统计局
自治区统计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