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既要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指导地方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有序引导人口流向。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会议强调,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由各地根据中央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造有利条件。
我们认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实质性的推进了我国长达十年之久的户籍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政策也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和“以人为核心”的理念。随着我们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炉以后,户籍制度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推进道路上最大的阻碍之一。城乡割裂的二元制度在我国也备受诟病,因为城乡差异、户籍不同所催生的不公平之事也见诸报端。然而,真正的要打破城乡之间户籍的壁垒,也并非易事。
户籍改革可谓我国的攻坚战,也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分布不均匀,尤其是一线城市人口的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极限,如果一下子完全放开,人口再大量的导入,城市的人口承载力以及公共服务能力达不到人口的要求就会滋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医疗、教育资源紧张、城市贫民窟等问题。《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体现了有序性、人性化、有效性、可操作性,使得未来户籍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