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9年度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参加2009年一二级建筑师、一二级结构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城市规划师、一级建造师(级别为考四科)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即日起(节假日、周三、五下午除外)持身份证原件到贵州省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5楼大厅)考试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851-5360013。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