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0年度一、二级建筑师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9-27

关于举办201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在福州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有效期至2011年6月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有关补学时人员(名单附后)。
  二、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
  必修课:建筑震害与设计对策;
  选修课: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指南、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幕墙及相关法律法规。
  2、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0年10月20日-22日(19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
  必修课:建筑资源的再利用策略;
  选修课: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及规范解析、及相关法律法规、绿色照明。
  2、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0年10月23日-25日(22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2010年10月26日-28日(25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2010年10月29日-31日(28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四、培训收费: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要求:
  1、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按照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与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组织。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拟安排在2011年下半年举办。
  2、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注册有效期内分两次完成,每次登记学时必修课、选修课各30学时,注册人员在3年有效期内应参加两次继续教育培训; 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注册有效期内分一次完成,每次登记学时必修课、选修课各40学时,注册人员在2年有效期内应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3、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认真填写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表(详附件),于10月15日前传真至省勘察设计协会,未报填回执表自行前往参加培训的不予接待。
  4、报到时请提交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没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提交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单位: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地 址: 福州市北大路208号203室
  联 系 人: 杨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