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文化中一个涵盖面极广、影响极深的文化范畴。它涉及的范围大到朝廷典章,小到民间日常生活的进退起居,几乎包括了精神文化的所有领域,其影响之深远超过了任何一种思想理论。
“礼”,是整个中国封建时代一切社会观念的基础。它体现在社会政治制度中,也体现在思想理论、文化艺术和民俗心理等各个文化层次中。“乐”,包括了音乐、舞蹈、诗歌等所有的古代表演艺术。它是礼的艺术化表现形式,是礼的精神和艺术精神的综合体现。礼的本质是上下尊卑的等级伦理;乐的精神则是调和各等级类别之间的关系。礼和乐的紧密结合,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和文化艺术互相作用,相辅相成的发展趋向。这一现象在中国古代的建筑艺术上也有鲜明的表现。
1“礼”对建筑的影响
“礼”的本质是“序”.在我国古建筑中的体现就是中轴对称、突出重点,纵向的空间序列发展要主从分明。这在宫廷建筑、祭祀建筑、学校建筑、宗教建筑,以及大型的民居建筑中表现得很明显。
建筑的空间序列是体现秩序感的最好方法。不仅宫殿如此,就连民居建筑的组合形式也是如此。儒家宗法伦理,成为居室建筑表现的主题。
1.1同姓聚居,家和为贵
中国传统民居的分布多为聚族(姓)而居。从同族村落、坞寨,同祖的府第到同宗的庭院,皆以血缘为纽带。就平面布局而言,中国传统民居多为向平面展开的组群布局,绝少高高耸立的楼房。向平面序列展开的平房,由若干个单体建筑构成庭院,再由一个个庭院组成村落或坞寨。这种以组群的对称、和谐创造“和睦”之美的布局形式,实际上便是宗法伦理中“家和万事兴”观念的反映。为了家族成员的和睦相处,因而在建筑布局上淡化个体而强调组群,而且用墙围合成一个个向心力极强的家庭院落,以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墙内为一姓之家,墙外为异姓之地。院墙,成为家与家之间在地域与心理上的分界线。
1.2尊卑有礼,男女有别
中国传统民居的布局讲究正室居中,左右两厢对称在旁,这实际上是宗法伦理中“礼”的体现。家族中的礼主要表现为父尊子卑,长幼有序,男女有别。因而在居室的安排上父母之居称正屋;一般安排在整个组群的中轴线,居中在上,以显示其在家庭中的至尊地位。在正屋的两边,对称排列东西两房,归子孙辈居住,称为“厢”.“房,旁也,室之两旁也”.很显然,房对正屋而言,属于从属地位,这与其居住者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吻合的。父与子的居室除了在座落方位上有别外,往往在建筑规模、室内装饰与陈设上也有尊卑之分。父辈所在的正屋建筑面积较大,其基座高低、台阶级数都在一院之中居首。屋顶式样也是一院中最高级的。至于室内装瑛,更是主次分明。
在重视父子尊卑的同时,传统居室的布局也注意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原则。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妇女的地位逐渐下降,沦为男性的附属品。宗法伦理对男女之别的要求重在限制和规范妇女的行为自由与人身自由。反映在居室的布局上,首先表现为男居外庭,女居内室。一般情况下,妇女不能擅自步出院外,外人亦不能轻易入内院。古代将女人所居之处称为“闺房”.由此可见,闺房,必定是处在院内幽僻之处,并有层层门户隔断,避免与外界交往。人们习惯上将妻子称为“内人”、“内室”,实际上便是妇女在居室布局中身份的反映。甚至有的地区在住宅内专修狭长的弄堂,供妇女和仆役行走,以避免他们经过,干扰礼仪性极强的厅堂。
1.3以堂为尊,崇祖敬宗
堂不仅是活着的家长之居所,同时也是祭祀祖宗的场所。传统的宗法观念认为,一族一家之祖虽已离开人世,但他们的在天之灵仍会关照在世的子孙,视他们“孝”的程度赐福降灾。因此,人们选择家庭居室中最尊的“堂屋”为祖宗立牌位,举行祭祖活动,以显示对祖宗的尊重和孝敬。同时,也证明目前与之同处一堂的家长受祖宗认可和庇护,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动摇。由于“堂屋”既为在世家长之居,又为在天祖宗灵位之所在,因而家庭中最重要的活动一般也在堂屋举行,成为家庭成员集汇的场所,颇有氏族公社时的“大房子”遗风。既然“堂屋”在家族居室中的位置是如此重要,因而整个居室建筑的安排自然以它为核心,在布局安排上皆位于中轴,居中在上,周围的建筑皆以其为轴心,通过封闭的院落,形成强烈的向心力。
北方的四合院,长辈住正房,下辈住厢房,前后辅助房间则为家奴,下人的住房,整个庭院的建筑秩序象征着家族内部的伦理秩序。
南方民居的堂屋天井组合也是如此。堂屋是家族的象征,正中供奉祖宗牌位,家族内部重大事务都在这里进行。以堂屋为中心进行组合当然是家族伦理秩序的最理想的形式,若是大家族的聚居便以几个甚至成群的堂屋来组合。湖南岳阳县的张谷英村便是典型。张谷英村是从明代遗留至今的两个大家族聚居村落之一,目前住在村中的2 000多人全部是张氏后裔。村中建筑按家族组合形成完整布局,平面为“丰”字形结构,中轴线上一连几进堂屋,两边分别对称地伸出几道横向分支,每一分支又由几进堂屋组成。每一组分支的堂屋由一个分支家族居住,而每一间堂屋以及两边的厢房则由一个家庭居住。整个建筑群的布局形式就是一个完整而形象的宗法家族社会。几进堂屋中以最后一进堂屋为上堂,祖宗牌位就供在这里,这里是家族最高权威的代表。下面则按辈份大小,远近亲疏依次排列。在这里,建筑空间的序列感表现为一进又一进的堂屋,造成了伦理秩序的森严感和家族权威的神秘感。民居中尚且如此,那么皇宫建筑中那重重宫门、进进院落就更不用说了。
2“乐”对建筑的影响
“乐”的本质是“和”,即以令人亲切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形式来陶冶人的性情,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建筑中体现就是不求严格对称、无明显的主次之分,根据需要自由组合宜人的空间尺度和体量。总的来说,给人一种精神上的舒适感,乐的这种特点主要表现在园林建筑和文教建筑中。
书院,作为一种具有综合功能的文教建筑,其组合方式是礼的秩序和乐的和谐相结合的典型。书院建筑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的形象体现。作为教学场所,它有授课的讲堂、自修的斋舍和藏书楼;纪念名人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因而它必须有专门的祭祀建筑;陶冶性情也是中国传统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有条件的书院还必须有园林。一般较大的书院就是上述这些功能的综合体,如何把它们统一起来,这中间就涉及到一个观念形态和建筑形式相结合的问题,礼和乐在这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学是庄重、严肃的,因而讲堂、斋舍、书楼一般都按中轴对称布局来体现严格的秩序感;而作为书院师生休息和陶冶性情的园林建筑则完全是寓着“乐”的审美意义。在另一层意义上,所有这些建筑的组合方式,也体现了一种乐的和谐,正如我们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样,哪里是高潮,哪里是低潮;哪里需要庄严,哪里需要欢快,这种和谐的组合,就是乐所追求的最高理想。
建筑艺术包括设计、营造与欣赏、使用两个阶段,文人不仅直接参与园林、书院等建筑的建造,同时也是这些建筑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在这类建筑中从事高层次的文化活动,或吟诗作画、读书思考,或讲学授徒、着书立说,以他们超脱尘世、简朴自然、清静高雅的生活方式,增加了建筑的文化气氛,充分体现建筑所要达到的“物我融合”的意境。
由于寄情山水、崇尚自然之美,因此文人对各地的风景名胜关注颇多,留下了大量描绘赞美名山胜水的诗画佳作。而且,文人们在观察再现自然景色的同时,将风景名胜加以总结,归纳出各地的几“景”,促进了它们的集中、凝炼和发展,使之渐渐成为概括各地文化建筑特色的景点。而在这些景点处又有很多极有特色的楼台亭阁等风景建筑,它们一方面表现了当地的自然景色之美,另一方面,在不断的兴衰变迁和重修改建之中,也融进了文人对于景点的认识、理解,甚至想象和发挥。例如,朱熹在湖南讲学期间,曾专为长沙岳麓山的风景取名题额,使这些风景集中起来变成赫曦台、道乡台、道中庸、极高明、翠微诸亭等建筑景观,出现在岳麓山脚下的岳麓书院附近,并成为书院的组成部分与其他原有景点共同形成新的山水名胜。至今,赫曦台等史迹仍保存在岳麓山之下,并依然是人们旅游观光、赏景抒情的好去处。可见,无论文人园林、书院或风景建筑,它们在空间、光、影、色的艺术表现的同时,还有声音的艺术表现,文人们朗朗的读书声、优美的琴声与大自然的风声、雨声、潺潺流水之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幅有声有色、动人心魄的建筑画面。这也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礼乐文化互相融合的表现。
3结束语
纵观中外建筑文化的历史,如果说西方建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单体造型及风格式样上的丰富性,那么中国建筑则以群体组合而见长。而这种群体组合又正是中国传统的礼乐文化所规范的社会群体意识在建筑艺术中的反映。对于当今世界来说,礼的那种严格划分等级界限的本质内容当然是应该摈弃的,但在艺术形式上,那种突出重点的布局方式,运用序列空间的组合来造成特定精神氛围的手段,则是在许多地方仍然可用。建筑群体的和谐组合,以及建筑环境对人的精神的影响都是当今世界越来越重视的问题。它可以说是在现代建筑思潮流派纷繁复杂、此消彼长的变幻中永远存在的话题。中国传统建筑中“礼”的建筑秩序和“乐”的审美理想早就开始了它在各类建筑中的实践,这一点值得我们去认真深人的学习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