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中应有的环境伦理思想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7-02

  工程建设既是经济强大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关照对象,而环境保护又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具有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互动依存发展关系。在理清了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索工程建设中应有的环境伦理思想,通过将环境伦理观念深入工程建设的途径,来实在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以期达到工程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大规模的建设,能源却十分紧张,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但是给自然资源却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我们显然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为了能够让我们的现代化建设能够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又保持环境健康的持续发展,我们应该思考工程建设中应具有如何的环境伦理学思想。
  鉴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发展经济,就要建设,大兴土木,大搞工程建设在所难免;一方面,要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得不得不重视环境的保护。两者皆不可偏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因此,工程建设中应具有的环境伦理学思想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理清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只要是工程建设,势必需要环境作为其支撑,可以说,一项工程,就是一个以人类自身的活动不断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的过程。另一方面,没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如果不保护环境,工程建设就没有了其赖以生根的基础,也丧失了其建设的物质来源。可见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环境支持来看,首先,如果没有既定的环境,离开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工程建设将变得无立锥之地。其次,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资源,无一不是从环境索取。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来看,没有工程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只是这种影响可能为正,也可以为负。一旦环境被严重的损害,被掠夺。那么被掠夺的环境反过来又可能对工程系统的发展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
  就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而言,不可能象西方深生态学所推祟的那样,采取极端的生态保护主义,完全抹杀人类与非人类的界线,不管是否对人类有利或者有害,人只能盲目的服从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事实上,这样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体现出了一定的环境法西斯主义的倾向。无论如何,发展才是我们的主旋律,我们不能也不可能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在雄厚的经济基础上,来谈环境保护问题。因此,我们的环境保护,不可能离开建设来谈保护。我们要在积极建设的前提下,再来谈保护。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就当是共生共荣、一损俱损、互动发展的。
  二、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胜循环
  要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体现出环境伦理意识,以良好的环境伦理意识来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中所需要树立的环境伦理意识,不应当仅仅是照搬西方环境伦理学中的概念,盲从于已有的环境伦理学理念,而应当结合中西环境伦理方面的有利成份,选取其中符合中国建设现状的部分作为我们采取环境保护行动的理论指导。我们不能因为要建设而不要环境,同时,也不能因为要环境而不搞建设,因此,一方面要看到并重视环境自身的内在价值,要尽我们所能的保护它,但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工具价值,要充分的开发它,利用它,体现出人之所以为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能以消极不作为来保护环境,象西方深生态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也不能只要发展而不顾环境,象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文明之初所行为的那样。我们所应当追求的是: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要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是有生命的,是跟我们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命体,不能以妄自尊大的人类中心主义心态去开放利用我们的环境。同时,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也应该有所取舍,深生态中心学如环境法西斯主义一般的停止发展中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显然不可取的,反之,浅生态中心学的自然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并重倒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再者,中国传统的生态思维中也不泛足以让现代人引以为鉴的成份,如道家所提出的遵循万物演化之规律,维护自然界的和谐秩序,就要求我们按自然规律办事,比如说都江堰,它对于洪水采取了引导疏通,而不是围堵拦截的方式,就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在保护环境问题上的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古老智慧。因此,在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最好的环境伦理便是能够实现两者的良性循环。
  三、建立基于中国国情的工程环境伦理观
  我国最现实的国情就是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当今单边主义肆虐的国际大环境下,加快发展是当务之急。在环境问题上,承担全球共同的责任是必须的,而解决自己所而临的具体问题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的工程环境伦理学,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理论与标准,也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对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这些形而上学的讨论中。就以深生态学的环境法西斯主义般的不作为主义为例,如果是在自然被开发之前的早期不作为,人类恐怕在今天仍然保持着史前的蛮荒状态;如果是今天的自然被开发之后停止作为,那么已经被破坏的自然就得不到应有的修复。建立基于中国国情的工程环境伦理观应该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二是要实用。我们所关心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把道德共同体扩展到包括所有的生命,因为,这样不能解决任何现实中所遇到的环境问题。以三峡工程为例,如果照搬西方的某些环境伦理观点,尤其是深生态主义,那么三峡工程就是一项对环境伤害极大,极少考虑非人类生物权利,毫不尊重自然内在价值的工程。但是,我们要注意,我们的国情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之间的巨大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在已经基本解决了人的生存问题的基础上来谈环境保护的,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人的生存与发展是我们的首要问题,这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我们都必须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三峡工程作为一项能够提供巨大建设能源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势在必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环境伦理观,其主旨是要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也要求我们的工程环境伦理观是应用型的伦理观,是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因此,无论是动物权利保护主义、生物中心主义或者是生态中心主义,只要是对发展国家经济有实用价值的成分,我们都应本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矛以取舍。例如罗尔斯顿的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并重的环境伦理观、泰勒的自卫原则及补偿原则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积极因素。
  综合一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二要实用这两方面的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工程环境伦理观是最符合我国国情的伦理学思想。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一方面,承认人类对自然的保护作用和道德代理人的责任。承认自然不仅具有工具价值,也具有内在价值,但又不把内在价值仅归于自然  自身,而提高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性质。这样,由于人类和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那么,不仅是人类、还有自然都应该得到道德关怀。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承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所特有的“能动作用”,承认人类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占有的“道德代理人”和环境管理者的地位。这样一来,在中国式工程环境伦理观中,我们既要重视保护自然,但又并非是无所作为的“保护”.我们所倡导的保护,是建设中的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环境日益恶化,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和中央的高度重视。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包括,到二O二O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在2005年3月12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
  工程建设是对环境造成最直接的影响的人类行为之一,也对环境造成最大伤害的人类活动之一,工程建设中所产生的环境伦理问题理应进人我们的环境伦理学研究视野,环境伦理学是有关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道德关系的伦理学,可以作为我们拿来改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基础,但是,对已有环境伦理理论盲目吸收或者拒斥都是不理智,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理当本着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原则来建立基于我们自己的国情的环境伦理学,把环境伦理学的触角深入到工程建设之中,从改造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观念人手,进而建立起新型、实用的中国式工程环境伦理学,从思想源头上减少工程的环境破坏。以中国式的工程建设环境伦理观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工程环境建设,从而实现和谐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等环境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