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颁发条件
1、通过2012年度全省导游资格考试;
2、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两金或在省旅游业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注册;
3、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申领导游资格证及IC卡程序
1、体检
(1)持本人身份证前往省级三甲以上(含三甲)医院参加体检;
(2)乙肝五项为必检项目,其他体检项目可自选;
(3)费用自理。
2、领取导游资格证及导游IC卡
(一)申领导游资格证
申领人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红底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到省旅游局教育培训中心领取。
(二)申领导游证(IC)卡条件
(1)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在省旅游局教育培训中心领取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2)体检报告;
(3)合同;(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青海省社会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合同书)
(4)申请人导游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省旅游业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财务办公室缴纳注册费及照相费,持收据在省旅游培训中心照相处照相(办理导游证(IC卡)用)
(6)将《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体检合格单交到省旅游局教育培训中心(202室),7个工作日后持缴费单据领取导游IC卡。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布取消和暂停征收降低标准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局免收2012年度导游资格证及IC卡工本费。
2、领证时间:
(1)2013年1月7日至2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2)2013年2月18日至28日(工作日)9:0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