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二级建造师翻译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8年二级建造师、翻译、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开始发放,将领取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09年1月12日开始。
二、领取地点:沈阳市人才市场二楼“专家职称窗口”。
三、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携带: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在沈阳人事编制网www.syrsw.gov.cn下载)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携带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
4、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沈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