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0]4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精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日期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级 别 |
科 目 |
|
5月8日 11月13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
|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5月9日 11月14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2010年度我省将组织2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笔译报名及考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报名时间上半年为2月22日至3月12日,下半年为9月1日至9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分别于2010年2月19日至3月12日及8月28日至9月17日期间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按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见附件二),填写并下载打印《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提交3张近期同版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7、87440575、87440576、87440578、87457210)办理笔译报名手续。
2、口译报名及考试的组织工作由西北工业大学BFT考试中心负责。现场报名时间上半年为3月27日、28日两天,下半年为9月25日、26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考生可分别于2010年1月1日至3月26日及6月1日至9月24日期间登陆网址:http://www.catti.cn,选择陕西考区,按照网上公布的报名要求,填报好报名信息表并在线提交。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及考试费用,到西北工业大学BFT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勇字楼712#;联系电话:029-88460506)办理口译报名手续。
三、报名条件及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分为:1、资深翻译;2、一级口译、笔译翻译;3、二级口译、笔译翻译;4、三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见附件一)。资深翻译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
四、收费标准
二、三级翻译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2009]144号批准的标准收取。三级笔译翻译每人42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480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500元,二级口译翻译每人570元。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号)要求:截至2006年底,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已在全国范围进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2010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我省考区只进行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的考试。其它语种及同声传译的考试安排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
3、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2个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4、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5、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40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其中,第一批15所院校(见附件三)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下半年报考均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批25所院校(见附件四)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下半年起在报考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表)见附件五。
6、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7、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8、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9、笔译考试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0、口译考试的考生,按西北工业大学BFT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995947 68328249
附件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
附件二:2010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附件三:第一批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四:第二批2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五: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