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0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处(部):
2010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资格(水平)证书(笔译、口译)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我省,请你们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领取事宜。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本单位全体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参见附件)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领取时间:
4月6日——4月29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810房间(燕子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南100米,可乘坐75、101、110、K107路公交车到达)。
电话:0531—88597889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