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相关事宜请与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65883218)。
二、考试级别、语种设置
我省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设两个级别(二级、三级),考试语种为英语。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2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时间:
11月11日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11月11日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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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2.二级 |
01 英语笔译 |
1 笔译综合能力 |
2 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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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英语笔译(1科) |
2 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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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级 |
01 英语笔译 |
1 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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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笔译实务 |
五、报考条件
(一)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本通知附件1规定的159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六、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9月5日。
㈡报名方法: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生报名工作,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
七、考试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328249
八、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2年11月5日至9日登录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九、考试收费
根据琼发改审批〔2009〕124号文件规定,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按每人490元、三级翻译资格按每人430元收取。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十、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