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月试点“网上开店新规”———以盈利为目的的网上经营者均须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记者昨天得到确认,由于操作问题以及现实状况,将于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修改稿)中不会增加“网上开店须营业执照”的条款。
新法不涉及C2C交易
今年6月《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参与该规定草案制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规定草案的修改稿将于今年10月份第二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尽管近期外界十分关注北京试点网店办照,但是经过研讨,修改稿中将不涉及C2C即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易规范,暂时不会增加网上经营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条款。
如果上海也推行与北京一样的法规条款,网上经营的活力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受限。因为本来几乎没有成本的网上开店,不得不像线下经营一样,办理工商执照,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税收和服务费。
在规定草案一审之后,确实出现了一些争论。”上述负责人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网上购物投诉频发,应当从法律上严格管理。但也有人表示,电子商务行业还处于发展期,管得太严不利于成长,“前几天,我们专门为此进行了表决,最后一致认为目前对于电子商务行业还是应以促进为主,所以修改稿中不会增加开店办执照、实名制登记等内容。”
成了商人才须办执照
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没有商人不办营业执照就能经营的,但这是针对商人而言的规定。”他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难道我从家里拿了一件旧衣服卖给邻居,也要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外界对网店办照的规定有误解。”
刘建德表示,造成误解的原因是消费者看到的只是电子商务的一小部分。事实上,电子商务分三种:B2B(商业对商业或者说是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C(商家对消费者,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和C2C(用户对用户)。目前,消费者都把焦点集中在C2C网站上,并错误地以为这代表着大多的网络卖家,一旦实行实名登记、办营业执照,就会在一段时间内引起混乱。实际上,根据主管部门掌握的资料,B2B和B2C才是占据着网上交易的绝大多数,而这些商家早已有了营业执照。
他认为,只有当C2C交易平台上的玩家,达到了“商人”的级别,才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网购投诉占总量仅1%
上海消保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涉及互联网购物的投诉有339起,增长速度较快。消保委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网上购物是在虚拟环境里进行交易,消费者往往只能通过网络广告来获取相关信息,碰到一些不法商户和个人,非常容易上当受骗。而那些不法商户和个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用极低的商品价格来诱导消费者,一旦收到购物款后,就马上销声匿迹。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经常连经营者也找不到,维权难度很大。这种诈骗行为很容易得逞,而违法成本又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