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采取措施对电子商务加强监管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6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研究出台全市工商系统《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试行意见》,全力助推重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这是实现重庆市政府“将重庆打造成为国家中西部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第一高地”发展目标的具体举措。 
  重庆市工商局明确,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同时,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对于重庆市以自然人名义在网上交易平台上采取C2C形式开展交易活动的个人网店,在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前,暂不强制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凡已经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不再重新登记注册;对于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一般经营者,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重庆市工商局将在全市系统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搜索建库工作,将开设有互联网站(网页)的本行政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利用网络从事商品经营、经营信息发布或营利性服务的本行政辖区内其他经营主体纳入其中。截至11月底,全市已建立入库信息数据3000多条。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活动中违法经营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影响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此,市工商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传销、商标侵权、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等网上违法案件,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已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案件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