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日照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微学计算机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9-23
各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07]14号)及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报名范围 
  全省国际、国内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其它单位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 
  三、报名 
  1、自2008年9月1日开始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所在市的县区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到各市旅游局审核,合格者购买教材,并领取银行交款票据。考生凭报名序号登陆“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主页“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一栏填入报考信息并提交,打印“2008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9月30日以后考生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 
  2、考生持当地旅游局开据的银行交款票据到当地银行将报名考务费交到省财政统收专户(执收单位名称:山东省旅游局;执收单位编码:000000—800848;项目编码:00-37753),同时领回银行加盖“现金收讫”公章的交款收据,将其中1联及“2008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同交回旅游局备案。另1联考生保存以备领取准考证时使用; 
  3、各市旅游局根据考生送交的银行交款收据,登陆“山东旅游政务网”“导游资格考试管理”一项,如实填写考生交费情况并提交,此项工作截止于2008年10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各市旅游局切记10月20日前将考生送交银行交款收据的第1、5联送交省旅游局财务办公室核查存档; 
  4、经省财政厅对各市报名人数及缴费入库情况审核后,通知省旅游局于10月29日后发放准考证; 
  5、各市旅游局导考办于10月20日前将考场地址输入“旅游人力资源网络管理系统”; 
  6、考生于10月29日—11月5日到所在市旅游局领取准考证待考; 
  7、报考外语类考生的报名程序同中文类考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参加笔试和现场导游考试(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济南、青岛两市考生在本市参加考试; 
  8、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者,报考外语导游,报名程序同新报考生,需参加外语笔试—翻译考试及所报语种的外语现场考试; 
  9、由外省转来的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导游基础知识及现场考试。 
  四、考试 
  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分导游服务能力考试(现场导游)、笔试两部分。 
  1、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即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为两部分内容检测考生的能力,即“景区(点)讲解能力”和“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景区(点)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游览区(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考生所要考的景区(点)在考试当天确定。“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报考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时间由各市旅游局自行确定,现场考试除本市景点外须加入孔庙、碧霞祠、蓬莱阁、刘公岛、趵突泉、五四广场、栈桥、青岛海底世界、蒲松龄故居、王羲之故居、孟良崮战役纪念馆等其中的五个景点,并提前10天将考试时间、考试景点报省导考办。考试期间,省导考办将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考试必须安排在12月25日前完成。现场导游考试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输入“旅游人力资源网络管理系统”。考试成绩通过率按国家旅游局要求(通过率不得高于75%)执行,各市将成绩于12月25日前报省导考办。 
  报考外语类考生的现场考试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定于11月10、11、12、13日进行,考试地点: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含济南、青岛考场)为:(1)抽签介绍山东省情、红色旅游概述、趵突泉、栈桥、孔庙、碧霞祠、蓬莱阁、刘公岛、蒲松龄故居、王羲之故居等景点之一,并现场提问所抽景点的有关内容,15分钟。(2)现场提问导游业务规范及应急问题处理,15分钟。 
  2、笔试 
  我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8年11月8、9日两天。 
  笔试科目为《导游实务》、《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政策法规》三科。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报考外语类导游的考生笔试科目与报考中文导游的考生相同,但现场考试必须使用所报语种应试。 
  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导游实务 
  下午14:00—16:00    导游基础知识 
  11月9日   上午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五、费用 
  导游资格考试收费严格按照鲁价费发[2003]182号及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141号文件执行。 
  新报考生:260元/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人/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 
  已取得中文导游证报考外语导游的考生:160元/人(报名费:10元/人,现场考试费100元/人,翻译笔试费50元/人); 
外省转入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160元/人(报名费:10元/人,导游基础知识考试50元/人/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 
  六、教材 
  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教材为山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山东省导游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实务》、《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政策法规》。各市旅游局所需外语教材《英语山东导游》、《韩语山东导游》,请与山东科技出版社联系,电话82098053-王先生。 
  七、成绩公布、发证 
  考生成绩报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评定委员会审核,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并发放“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补考。 
  八、考前会议 
  为做好2008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给考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竞争环境,根据中保办发[2002]3号文件、旅办发[2003]55号文件和鲁旅办发[2003]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由各市旅游局选派一名分管纪检工作的同志或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的科级干部与省导考办的工作人员组成“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巡考检查团,监督检查各市导游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巡考检查团集合时间为2008年11月6日下午15:00,在山东省旅游局四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工作会议,请各市人教科(处)长一并参加。 
  九、其它事项 
  1、各市旅游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市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报省旅游局备案,并认真组织报名、培训及有关的考务工作,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报告。 
  2、省导考办设在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1-82676312传真:0531-8267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