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辽宁地区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09年3月7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0:30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
下 午 13:00—14:30 导游基础知识与导游服务规范
下 午 15:00—16:30外语
2、口试时间:2009年4月上旬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口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辽宁省旅游信息网发布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 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英、日、俄、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辽宁导游基础和 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口试
口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
1、景点讲解,在新出版的《辽宁导游词选编》一书25个景点中任意抽选2个景点,每个景点20分,共40分。
2、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共抽选4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合计40分。
3、语音语调、语言表达能力10分。
4、礼仪仪表10分。
(三)考试参考用书
1、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丛书:《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辽宁导游词选编》全套4 本。考生可与各市旅游局联系购买。
2、外语笔试参考用书
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外语系列丛书:
《导游英语》(陆志宝主编)
《导游日语》(铁军主编)
《导游韩国语》(苗春梅主编)。
俄语考生可参考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编写的全国导游资格等级考试外语教材《俄语》。
考生可与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联系购买。
四、报名及考试费用交纳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9年1月1日至1月30日
(二)报名及考试费用交纳方法和程序
1、辽宁地区2009年导游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可直接登陆辽宁省旅游信息网(www.lntour.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交纳考试费用。报名时考生需准备近期2寸电子文本照片,在填报个人信息时直接按程序上传。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及缴费具体办法请参阅系统内的“详细说明”。逾期网站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考试收费标准及交纳办法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每科55元。采取分段分科收费办法:
(1)笔试阶段:考生先在网上交纳笔试科目的考试费用。考生类别与对应的考试科目及交费金额如下:
A首次报考中文导游和除英日俄韩4个语种以外的外语考生,考试科目为2科,交费110元;
B首次报考英日俄韩4个语种的外语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交费165元;
C加试英日俄韩4个语种的外语考生,考试科目为1科,交纳55元;
D外省加试考生,因不参加笔试,在笔试阶段不交费。
(2)口试阶段:口试收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可于3月25日-4月5日登录辽宁省旅游信息网查询“参加口试考生名单和口试交费通知”,按程序交纳口试费用55元。
(3)享受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省导考办核准后免收考试费用。
3、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后移至口试前进行。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考生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的口试时间,到各指定考点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审查合格后参加口试。审核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考生资格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县区级以上医院)(5)加试考生另需提供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市旅游局将考生提供的材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口试。
五、考试的组织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由省导游资格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口试全省设14个考点,各市旅游局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省导考办将对各考点的笔试和口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查。
2、考前培训工作由各市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可与所在市旅游局联系,到指定培训单位参加培训。
六、成绩查询与发证
1、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审核后公布,2009年5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辽宁旅游信息网或信息台16898170查询。
2、对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委托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不予补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辽宁省旅游局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