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省旅游培训中心:
为了配合导游证年审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决定对遗失导游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集中补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0年1月19日—2月3日。
二、提交材料 补办证书人员须携带在《山西日报》、《山西晚报》上刊登的遗失启事;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
三、要求 请各市旅游局和省旅游培训中心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填写补发登记表及汇总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及遗失启事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于2010年2月3日前报省旅游局人教
处统一办理补发证手续。
联 系 人:马天颖
联系电话:0351—7320827
传 真:0351—7320827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